关于本站入会指南会员社区企业上网焦铁论坛  
矿石分站
煤炭分站
运输分站
首页 | 行业资讯| 价格中心| 市场综述| 供求信息| 统计数据| 国际贸易| 企业名录| 人力资源| 设备工艺| 商务宝典
:::.....>>> 商务宝典>>>热门话题.......
-WTO  

 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面对WTO:中国证券业要大胆往前走

  在中美和中欧达成的协议中,我国承诺:允许外资少量持股(起初为33%,3年以后可增加到49%)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,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的待遇;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,中外合资证券商也可享有国内券商同等待遇;外资少量持股(33%)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,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(债券和股票)。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允许存在一定保护期,近些年来对外开放也取得了一些成绩,但与《服务贸易总协定》相差甚远。 

  就证券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来说,我国以跨境服务的方式为主,以商业存在的形式很少。如,我国在境外股票的发行及上市过程中,众多境外券商机构都参与其中,我国政府、金融机构、地方政府和一些国际企业的举债业务也是通过国际著名券商实施的,另外,资本市场上的资产重组和破产清算业务,也是按照国际惯例聘请国外机构作为财务顾问的。但是目前国外券商只能以跨境服务的方式进入我国证券服务市场,国外证券机构在我国只能以代表处的形式存在,合资证券公司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一家,中外合作的基金也为数不多,还没有外商独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。 

  就证券发行市场的对外开放来说,我国采取的主要是“走出去”的战略,主要包括境内发行B股,境外发行H股、N股、S股、可转换债券、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等方式向海外投资者筹资。截至1999年底,我国境内企业通过发行B股总计筹资311.12亿元(不包括B股配股),通过境外发行H股、N股总计筹资809.8亿元。目前,除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行B股外,外国企业还不被允许在国内A股市场发行股票。 

  就证券二级市场的对外开放来说,虽然国际上证券经营机构,如美林、野村、怡富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专用席位,有近百家境外券商机构参与上海证券市场的B股交易,有部分合作投资基金投资我国的B股市场,但是目前外资仍被禁止在我国的A股市场之外。 

  同等待遇下,我国证券业不具备国际化能力 

  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较小、投资品种单一而且结构不合理。据统计,到1999年1月底,纽约证券交易所3105家上市公司的市价总值已达到10.5万亿美元,纳斯达克(NASDAQ)市场的市价总值为3万亿美元,东京股票交易所的市价总值为2.5万亿美元,伦敦交易所为2.3万亿美元,法兰克福为1.2万亿美元。而到2000年9月底,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(A、B股)为1046家,市价总值为41849.3亿元人民币,其中流通市值仅为13885.00亿元。另外,我国国民经济的证券化率也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,1999年底我国证券市场市价总值占GDP的比重为32.26%,流通市值占GDP的比重为10.01%。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证券化率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,美国115.6%、英国151.9%、加拿大83.9%、澳大利亚79.5%、荷兰96.5%、新加坡159.7%、日本67.2%。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化率也远高于我国的水平,1996年,韩国为28.6%、泰国为53.9%、墨西哥为31.8%、印度为34.4%、埃及为20.9%。可见,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过于狭小,难以发挥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应有的支撑作用。 

  就市场的投资品种来说,投资品种少,发育规模不平衡。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有A股、B股、基金、国债、企业债券和回购等品种,除股票市场有一定的规模外,国债、企业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的规模都很有限。2000年1—9月我国沪深两市股票交易量为49457.00亿元,而同期国债现券的交易量为2839.50亿元,国债回购交易量为10862.30亿元,基金交易量仅1904.60亿元。 

  证券市场主体不健全,行为不规范。首先,从上市公司的现状看,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管理经验、经营水平、产品价格、售后服务和规模效益等方面和发达国家相比明显不足,尤其在企业财务会计、信用评估、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,截至1999年底,境内949家上市公司有20%多的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经营问题。加入WTO后,这些上市公司所受的保护大大缩减,补贴将逐步取消,市场竞争加剧,这势必导致其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变化,从而对整个股市的稳定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。另外,加入WTO后,随着境外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融资,中外企业将在股市上竞争,境内企业在业绩水平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如果没有重大突破,势必失去其投资吸引力,其在市场上再次融资将受到影响。 

  其次,从我国券商的现状看,一方面,我国券商规模偏小,没有规模效应,目前我国所有券商的总体规模还达不到国外一家券商的规模。另一方面,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起步晚,从业人员短缺,经验不足,业务结构雷同,种类单一,创新能力不足,企业并购、资产证券化、投资顾问等现代化投资银行业务还有待开拓。例如,2000年改进新股发行办法,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,许多证券公司营业部模拟测试过不了关。 

  再次,就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来说,在目前5513.9万户投资者(截至2000年9月)中,大多数是资金不大的个人投资者,他们产生市场交易量的90%,这使得10%的机构在投资的时候,也不得不考虑个人投资者的取向。 

  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中介机构,被眼前的利益扭曲,难以发挥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稳定市场的应有作用。 

 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,法规体系不完善。1999年生效实施的《证券法》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,突出表现在对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未作明确规定。这影响了我国证监会作为独立的法定的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威,如源于各地方、各部门自身利益出台的内部职工股问题、各地擅自设立证券交易中心问题、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问题、企业产权交易中心问题等。 

  加入WTO后中国证券市场的现实选择 

  根据逐步自由化原则,WTO允许发展中国家享受一定的特殊待遇和保护性条款,如认为本国证券产业属于幼稚产业,允许存在一定的保护期。我国将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,可以享受这一待遇。但是,为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,早日融入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去,充分享受加入WTO带来的利益,我国在证券市场开放方面还是作出了部分承诺。例如,在中美和中欧达成的协议中,我国承诺:允许外资少量持股(起初为33%,3年以后可增加到49%)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,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的待遇;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,中外合资证券商也可享有国内券商同等待遇;外资少量持股(33%)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,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(债券和股票)。 

  虽然我们在对证券市场开放的承诺中,对以“商业存在形式”开放证券市场没有列出具体时间表,在外资进入人民币证券市场等方面也没有作用明确了承诺。但是,WTO原则开放我国证券市场是早晚之事,因此,认真研究WTO有关证券市场开放的基本原则,积极发展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,制定合适的证券市场开放政策是当务之急。 

  进行制度建设和机制优化,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,提高证券市场运作绩效。自觉以国际准则为参照系,以市场机制为基础,恰当地组合使用经济、法律和行政等手段,构建精简、高效、独立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。按照国际准则和证券法的要求,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为,实行上市公司的摘牌制度。 

  在对券商进行分业经营、分类管理的同时,积极创造条件,鼓励券商之间的并购重组,实现券商的规模化经营。另外,还要在规范券商的行为、加强券商自身的制度建设、提高券商决策的科学性、构建券商精简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上下功夫。 

  对投资者进行培养和引导,一方面培养成熟而理性的个体投资者并对其投资行为进行引导,另一方面大力培养机构投资者并规范其投资行为,为我国证券市场运作绩效的提高和改善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者基础。 

  对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进行总体规划,实行逐步开放的政策。在证券服务市场开放方面。首先准许外资券商以跨境服务的方式进入我国证券市场,如允许其承销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,允许其承销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等。然后,在外资券商以商业存在形式进入后,对其服务领域实行逐步开放的原则,首先允许其经营投资咨询、项目策划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,其次允许其经营企业并购重组,尤其是跨国境的并购重组等我国券商在现实条件下不能开展的业务,最后允许其经营一级市场上的承销业务和二级市场上的经纪业务。 

  在证券发行市场开放方面,在发行主体上首先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,然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到我国市场上发行股票并上市。在目前A股、B股市场并存的情况下,首先允许其在B股市场上发行上市,在条件成熟之后再允许其到A股市场上发行上市。 

  在证券二级市场对外国资本开放方面,首先采取成立中外合资或合作基金的方式对外资开放A股市场,然后,允许境外共同基金直接进入A股市场。在人民币资本项目还没开放的情况下,可采取我国台湾地区和印度的做法,即外资到本土投资,先到证管部门登记注册,然后通过指定外汇银行兑换本币进行投资,赢利兑换成外币允许汇出。最后,等到我国证券市场各行为主体发育成熟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之后才允许其他境外投资者进入A股市场。(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赵怀勇 中国政法大学周庆林)(中国信息报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中国“入世”还差半步 
 石广生谈中国WTO与美国磋商情况
 中国汽车业不惧WTO 

Copyright (C) 2000 COKE-IRON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

本网站由晋冶兴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